电子邮件又称E-mail(读作:伊妹儿),Internet之上的最常用应用功能之一,使用户可以通过Internet交换邮件形式的信息文件。通常电子邮件是纯文字(即纯文本)的,但是邮件附件却可以是任意信息形式的。用户在ISP的邮件服务器上建立电子邮箱时取得用户专有的电子邮箱地址,网上其他用户则使用该地址向用户发送邮件。
用户利用E-mail可以实现在Internet上相互快速地传递文件形式的“邮件”信息,“邮件”中可包括数字化的文图音像信息。电子邮件传输具有以下特点:
1、快速:与传统的邮政信件相比,电子邮件的时效性非常突出,一个跨洲越洋的邮件,可能只需几秒钟就可以发到对方的“邮箱”中,并且不用麻烦任何人。
2、经济:在线路畅通的情况下,发出一封电子邮件只需要几秒钟,费用肯定比信件要少;与电话传真相比,也属经济实用。
3、易处理:电子邮件可以在计算机上修改或调试,易于处理。
4、可靠:发送电子邮件时,如果遇到对方的计算机未开机,邮件暂时无法发送到达目的地时,Internet上的“邮局”会每隔一段时间自动重发邮件,直到收到对方计算机发来的“已接收邮件”的消息。如果经过很长一段时间,接收端的计算机仍没有发回收到信息,电子邮件系统会自动通知邮件发送者度退还邮件。
以电子邮件系统为基础,又建立了更高级的应用系统,如称之为“新闻组”的专题论文交换系统,网上传真系统,电子期刊报纸订阅系统等。
电子邮件是办公自动化的重要功能,是加速信息传输速度的主要工具。一些政府网站为密切联系群众,开设信箱或公开领导人信箱地址,便于接受群众来信。
“电子邮件之父”是雷·汤姆林森
雷·汤姆林森1971年就职于博尔特·贝拉尼克-纽曼公司,是一名程序员。当时,美国政府担心在科技方面落后于别国,于是委托这家位于马萨诸塞州剑桥的公司开发研制电脑网络。汤姆林森参与了通过电脑网络传送数据的程序编写工作。在15台电脑组成的内部网中,他不知疲倦地编程序,并给自己发了第一封电子邮件,内容为一串乱七八糟的字母。
接着,汤姆林森替电子邮件寻找一个不常用的字符,以区分收件人的名字和电脑的名称。在电传打字机的33个字符中,他最终选择了@。从此,这个at符号便成为因特网时代的标志。汤姆林森在美国媒体上解释说,他最先想用“井”字符或星号。如果他如此选择,那么我们今天就不是“@一代”,而是“#一代”或“*一代”。如今电子邮件的成功是1971年的秋天无法预见到的。这位电子邮件的缔造者坦承:“建立对电子邮件的信任的过程持续了好几年。”
@符号是个古老的商用符号。关于它的起源有许多不同的理论。意大利《共和国报》重新翻出1536年的文献,据说能清晰地辩认出这个像猴耳形状的符号。美国手写体研究专家和古文字学家厄尔曼却认为,该字符起源于中世纪的文献,是两个字母的融合体:字母a和d的圆圈相互融合,d
的尾巴延长向上向左画出一道弧线。生活在台湾的美国语言学家通过电子邮件研究该字符。他总共得到了40种语言的115个答案,从塞尔维亚“发疯的a”到具有诗意的土耳其“玫瑰”,从荷兰的“猴子尾巴”到波兰的“猴子一词的简写”。英国人、法国人、以色列人和韩国人认为这是“蜗牛”。泰国人称它为“蜷曲的蠕虫”。挪威人的说法更形象:“带有超级长尾巴的蜷曲的阿尔法。”
现在,电子邮件已一跃成为受欢迎的、日常的通信形式。在美国恐怖袭击事件后美国电话线路超载之后,发送电子邮件被证明是可靠的通信手段。人们可以迅速地与在纽约、华盛顿的亲戚取得联系。生还者的感人邮件散布全球。这种通信手段隐藏的危险是不容忽视的:通过电子邮件附件传播的电脑病毒一再造就数额巨大的损失。去年的“我爱你”病毒就致使大量主页瘫痪。
当汤姆林森发明电子邮件时,他的电脑和电冰箱一样大。他谦虚地评论说:“我做的只是对技术报告进行了小小改动。我的发明取得了‘小小的辉煌成就’。”但私下里,他肯定知道他的“@”在全球取得了多大荣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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